为满足我市直教育系统用人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8月3日进行公开招聘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笔试,市直事业单位及学校 10个单位计划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30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均以此类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资格条件
1.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考生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年限的,工作年限统一规范为2年,即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满2年以上(毕业前的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北海市(包括县区)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报名
2013年7月初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开始报名。此次招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不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
1.北海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笔试前不对报考人员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确认本《公告》规定条款,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条件等等),符合招聘条件的,请自行确认,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如不符合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考生要注意认真核对报考专业,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有疑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核对并与北海市教育局咨询后再报名。
(一) 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上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是本人目前的真实情况,要真实可靠,并可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工作经历、户籍、身份证、执(职)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及其他资料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如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考生参加考试成绩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海市教育局网站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1寸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址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保存。
报考者在2013年7月5日8:00-7月16日18:00可上网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对通过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招聘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本人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7月17日8:00-7月18日18:00。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7月5日8:00—2013年7月16日18:00。
(二)报名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所填报的《报名表》内容进行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审查时间: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16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改报报名审查时间:2013年7月17日-18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查同意报考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物价部门文件: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每位考生共需缴费60元)。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6日9:00—2013年7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上材料于2013年7月16日16: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广西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交警大队斜对面,邮编:536000),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3年7月25日至8月5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北海市教育局计财科(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二楼,北海市海城区交警大队斜对面,邮编:536000,电话3200981)领取报名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北海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2013年7月20日8:00—7月25日12: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作为考生的最后成绩。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在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