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经宁明县委、县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3年宁明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 月 21日—27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
(三)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学校证明,待7月27日笔试前由考生提交招聘单位核实证书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宁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
3、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176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7日—30日。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7月22日—26日到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劳动大厦4楼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职业道德、国情区情、政治常识、时事政治、经济常识、科教人文、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按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4、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考试地点:宁明县(详见《准考证》)。
6、笔试命题、评卷: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笔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
7、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8、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成绩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nm.gxi.gov.cn)公布。
9、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统一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nm.gxi.gov.cn)公布,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委会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面试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另外,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2013年宁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一)
2013-06-19 18:04: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经宁明县委、县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
相关热词搜索:宁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崇左人事考试网
上一篇:
2013年崇左市江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一)
下一篇:
天等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