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再次遴选公告
2017-12-04 18:47:57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号)精神,自治区民宗委决定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精神,自治区民宗委决定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财务管理职位。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

(二)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已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得报名;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三)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本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材料: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2《报名表》,如实填写,按下列方式报送。

报名时间:20171261213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扫描发送至gxmwmys@163.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民宗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对笔试成绩,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根据遴选人数14的比例,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l4的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自治区民宗委将及时通知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报名表;3.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6.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7.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报名人员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使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以面试公告形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71226日前

(三)面试实施

面试由自治区民宗委具体实施。面试环节设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0:10,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具体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手续等及本公告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自治区民宗委人事处,077l—5866837

监督电话:自治区民宗委机关纪委,077l—5890189

 

附件:1附件1自治区民宗委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参公)职位计划表.xls

                      2自治区民宗委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公务员(参公)职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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