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11-07 20:03:05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告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环节将采取深度面谈方式进行,现将深入面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告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环节将采取深度面谈方式进行,现将深入面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关于发布2017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我委按照深度面谈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林斌等10名考生进入深入面谈(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4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发展大厦东楼),可乘坐6路、29路、34路、39路、79路、87路、206路、220路、601路、602路至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入围考生须于11月9日前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委人事处专用邮箱(renshichu@gxi.gov.cn)。11月10日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任免机关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资格。

    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 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深入面谈。

    (二)地点: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发展大厦东楼),可乘坐6路、29路、34路、39路、79路、87路、206路、220路、601路、602路至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深度面谈。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候考室签到参加深入面谈: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入围的考生须在11月11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深度面谈。凡在上午8:0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深度面谈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加予,0771-2328952

 

  附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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