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邮政行业监管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市场监管科科员1个职位。
职位面向南宁市所辖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遴选。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和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行政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参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后通过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到市以上党政机关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3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17年6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咨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我局遴选公告了解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对因资格条件设置产生疑义的,由我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如实填写《南宁市邮政管理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考者需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一并传真或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到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752313,传真:0771-6752320电子邮箱:nnyzglj@163.com。现场报名请携带所需材料至南宁市新民路53号(区通信管理局3楼)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结果
由办公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进行计分,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由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统一组织。
1.时间和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消遴选计划。
4.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电话咨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办公室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卡)以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不能出具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方式
此次遴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面试及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比例为2∶1。
根据工作需要,对考察人选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考察,跟班学习时间不超过30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对象,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南宁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