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港市桂平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4-21 16:27:50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桂平市拟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调4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简称“参公人员”)。相关情况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桂平市拟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调4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简称“参公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数为43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详见《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市公务员公开选调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2.属参公人员的,报名选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为参加省(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且服务期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  
  3.报名选调桂平市直单位职位的,属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属选调生的须工作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5.具体年龄、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详见《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动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5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网上递交材料报名等方式参加本次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备齐报名所需材料,于(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到桂平市委组织部或桂平市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桂平市委组织部干部股(邮寄地址:广西桂平市城北街117号市委大院组织部干部股,邮政编码:537200,联系电话:0775-3382401)或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邮寄地址:广西桂平市大成路352号,邮政编码:537200,联系电话:0775-3324667)。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 
  (3)网上递交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彩色扫描,将扫描件发至桂平市委组织部干部股邮箱gp8844@126.com或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邮箱gpssb2007@163.com。扫描件需清晰可见。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  
  (1)《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附件3),签字并按手印。  
  (4)有获得奖励的,请提供地级市以上的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桂平党建网进行公布并通知个人。专业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附件4)。  
  (三)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列为面试人选。考生参加面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面试内容。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桂平市委党校。  
  (四)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面试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对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以及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定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可空缺,也可经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面试成绩递补考察人选。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对报名提供的材料核验原件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择优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二)选调对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桂平市委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775-3382401、0775-3324667 。
  
  附件:  
  1.《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xls》  
  3.《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中 共 桂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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