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四)
2017-01-11 14:36: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馨怡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三等3个职位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馨怡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三3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   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四)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四)

 

 

序号招录机关用人单位职位名称(代码)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少数民族照顾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1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二(010043001002韦馨怡壮族16101150903广西大学3138.484.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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