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光雯、邱丽玲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2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679021、0771—2619001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岗位二 | 李光雯 | 女 | 汉族 | 16101041304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 132.7 | 81 | 0 | 213.7 |
-10001003002 | ||||||||||||
2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一 | 邱丽玲 | 女 | 壮族 | 16101390720 | 广西法学会 | 119.3 | 80.2 | 3 | 202.5 |
-10001007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