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及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一高等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4日下午16:00-17:3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办公楼5楼会议室(单位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可乘坐603、609、206、41、32、80、90、2、36路公交车到安吉大道安吉路口站下车,往对面西一里行约100米即到鉴定站。下同)。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 2015年7月6日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办公楼前。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5日上午8:00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
黄晓雪 0771-3126737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周卫务 0771-3106127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