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桂林市第二批资格审查通告
2015-06-24 09:18:07   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范围

为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许立峰等176名考生为桂林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无人报考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5年6月17日15∶00至19日18∶00。


  (二)报送材料方式


  请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招录机关(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生源地或常住户口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或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村(社区)“两委”成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未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三)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6月24日在桂林党建网(http∶//www.guilindj.gov.cn)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xgl.lss.gov.cn)上公布。


  附件:桂林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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