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袁姝涵、梁海婷2名同志(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4年1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4日—11月1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邮政编码:530003
监督电话:0771—3860012、0771—5509012
南宁市司法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