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来宾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2015-07-16 12:37:24   来源:来宾人才网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定于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定于2015年7月份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全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人,具体见附表《2015年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的程序

1、招聘岗位查询。见附表1《2015年合山市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报名。

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7月23日。

报名单位,报名地址见附表1。

3、资格审查。

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4、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人选公布时间:2015年8月19日前。


三、考核和体检、审批和聘用。

1、综合考核

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政审,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资格审查。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医院综合考核结果,并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来宾市人社局。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直接考核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对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说明

其他不尽事宜,我局将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来宾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5年10月12日前。

咨询电话:

合山市卫生计生局人事股:0772-891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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