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判断题练习与解析
2012-09-03 12:51: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1 甲公司的商标已经用了3年,按照惯例,称为驰名商标。 2 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3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能够证明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民

1.甲公司的商标已经用了3年,按照惯例,称为驰名商标。

    2.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3.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能够证明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并不是所有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都体现等价有偿原则。

    5.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有效。

    6. 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7.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8.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9.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10、“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1.×【解析】驰名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公众普遍知晓的商标。没有使用一定年限就成为驰名商标的惯例。

    2.√【解析】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需要一个意思表示:即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交由他人继承或赠与他人。

    3.×【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而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4.√【解析】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其调整的财产关系绝大部分都体现出了等价有偿这一市场交换原则的基本要求,但民法调整的少数财产关系并没有体现出等价有偿的原则,如赠与、赡养等财产关系。

    5.√【解析】行为是否有效,根据行为时行为人有无行为能力而定。

    6. ×【解析】"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民法事后调整

    7.×【解析】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仍属民法调整

    8.×【解析】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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